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召开十二届省委任期内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时间:2025-09-11 07:25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召开十二届省委任期内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本轮政治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峰,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东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要立足政治巡察定位,深刻认识开展本轮厅系统内部巡察工作,是坚决做到

  的根本要求,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巩固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是推动被巡察单位工作提升的重要保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强调,要精准把握本轮巡察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要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及厅党组安排部署落实情况,聚焦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管党治党情况,聚焦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情况,聚焦落实监督检查涉及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着力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高质量发展、从严管党治党、扛牢主体责任上走在前、作表率。同时,要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到立行立改、边巡边改,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构建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实效。

  会议要求,各巡察组要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职,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严格落实组长负责制,科学谋划、合理分工,把握节奏、高效推进;注意方法策略,加强协作配合,积极争取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机关有关处室、单位的支持,紧紧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请示报告,不得超越巡察职责权限、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严禁参加与巡察无关的活动,以优良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本轮巡察任务。

  经厅党组批准,本轮巡察安排3个巡察组,自9月10日起,利用一个月时间,分两批对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省烟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青岛、东营、济宁、日照、临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政治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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